<?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rss version="2.0">
  <channel>
    <title>Chinfest :: 论坛</title>
    <link>http://www.chinfest.com/</link>
    <description>Chinfeset-公民新闻|公民新闻网|中文公民新闻|公民新闻学|市民新闻|公民记者|草根记者|新闻线索 :: XOOPS 中文论坛</description>
    <lastBuildDate>Sat, 13 Mar 2010 19:00:41 +0100</lastBuildDate>
    <docs>http://backend.userland.com/rss/</docs>
    <generator>CBB 3.08</generator>
    <category>新闻线索</category>
    <managingEditor>chinfest@hotmail.com</managingEditor>
    <webMaster>chinfest@hotmail.com</webMaster>
    <language>zh-CN</language>
        <image>
      <title>Chinfest :: 论坛</title>
      <url>http://www.chinfest.com/modules/newbb/images/xoopsbb_slogo.png</url>
      <link>http://www.chinfest.com/</link>
      <width>92</width>
      <height>52</height>
    </image>
            <item>
      <title>陕西咸阳张俊锋致有关部门的信 [作者 张俊锋]</title>
      <link>http://www.chinfest.com/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485&amp;forum=17</link>
      <description>政治:: 陕西咸阳张俊锋致有关部门的信&lt;br /&gt;
尊爱的中央领导您们好； &lt;br /&gt;    为了关爱全国人民的生活，社会的和谐，您们太辛苦了，愿望您们永远健康。&lt;br /&gt;    我是一名普通的公民，几乎每天利用收音机都要听听各种新闻。特别是中央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各行各业都在对于那些退职，离休，包括曾经在其他事业中有过几年贡献的人群中，目前，政府做出了好多的补救，补助，补贴等惠民政策。这都是说明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的关爱和关怀，大快民心。但是，我觉得有一点该不该问的一件小事，那就是对于土地承包，政策开放以前，也就是80年以前的那些老退伍军人，特别是在部队超期服役多年的老退伍军人，在这部分人群中好像没有什么新的政策出台，来鼓励他们，使他们从心态里感到党的温暖，生活愉快，从而使他们继续保持优良传统，为和谐社会建设做贡献。就问这小事，最后望领导永远健康，继续带领全国人名走向更富裕之路。&lt;br /&gt;     &lt;br /&gt;谢谢&lt;br /&gt;                                                                                                                    &lt;br /&gt;  公民；张俊锋&lt;br /&gt;                                                             地址；陕西，咸阳，2010年</description>
      <pubDate>Tue, 09 Mar 2010 06:16:35 +0100</pubDate>
      <guid>http://www.chinfest.com/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485&amp;forum=17</guid>
    </item>
        <item>
      <title>呼吁改革户籍制度的社论一夜失踪 [作者 Justice]</title>
      <link>http://www.chinfest.com/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484&amp;forum=17</link>
      <description>政治:: 呼吁改革户籍制度的社论一夜失踪&lt;br /&gt;
中国13家媒体周一时罕见地共同呼吁改革中国的户籍制度；而这篇社论似乎触动了敏感的神经。&lt;br /&gt;&lt;br /&gt;这13家媒体将该社论发表在了报纸及其官网之上，它很快就流传开去，门户网站争相转载（中国媒体在转载其他媒体消息方面比较自由）。然而，到了周二，这篇社论在许多网站上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尽管还有些许“幸存者”。&lt;br /&gt;&lt;br /&gt;执笔写就该社论并说服其他12家媒体加入这一阵营的《经济观察报》还曾为户籍改革问题制作了专门的页面，但该网页也没有了。一位在该报供职的编辑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并拒绝进一步讨论该社论。&lt;br /&gt;&lt;br /&gt;不过，全国人大会开幕在即，现在人们正好可以藉此机会发表大胆社论并大声疾呼，要求针对从警察暴力执法、到乙肝免疫球蛋白短缺、再到开征物业税的必要性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进行改革。&lt;br /&gt;</description>
      <pubDate>Thu, 04 Mar 2010 00:30:07 +0100</pubDate>
      <guid>http://www.chinfest.com/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484&amp;forum=17</guid>
    </item>
        <item>
      <title>中戏校园出现招聘“二奶”广告 [作者 citizen]</title>
      <link>http://www.chinfest.com/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483&amp;forum=13</link>
      <description>其它:: 中戏校园出现招聘“二奶”广告&lt;br /&gt;
　　“诚招二奶”的小广告竟然在中戏校园内出现，这让学生们颇为气愤。由于正值艺术考试期间，这让一些师生担心招来误解。招者自称一夜暴富，性格保守、低调，属于对社会有益无害的一类。&lt;br /&gt;&lt;br /&gt;　　昨天一位中戏的学生称，校园内看到了十几张小广告，分别散布于校园的北门和东门，内容全是“诚招二奶”。“我是在去吃饭的路上看到的，吓我一跳，竟然校园里会出现这样的小广告，而且对方还公然留下了电话、QQ、旺旺的号码。有同学发现后撕掉十几张。”该学生表示，小广告所贴的东门正好是考生们报名的地方，如此一来究竟有多少考生和家长看到不得而知。“其他人一看，会以为我们学生都是怎样的人啊!对我们本身的声誉影响非常不好!”该学生说。&lt;br /&gt;&lt;br /&gt;</description>
      <pubDate>Sun, 28 Feb 2010 12:17:34 +0100</pubDate>
      <guid>http://www.chinfest.com/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483&amp;forum=13</guid>
    </item>
        <item>
      <title>公开建议2010年两会修改宪法结合实际不要纸上谈兵 [作者 官海观天]</title>
      <link>http://www.chinfest.com/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482&amp;forum=15</link>
      <description>民生:: 公开建议2010年两会修改宪法结合实际不要纸上谈兵&lt;br /&gt;
2010年两会人大、政协代表，叔叔阿姨、哥哥姐姐您们好！新年愉快！我是一个泥腿子，失地农民迫切需要您们在两会期间，从实际出发修政宪法、更改不实用的法律法规。让弱势群体有法可依，基层政府执政有方向。千万不要纸上谈兵，糊弄婴儿的条款再出现！&lt;br /&gt;您们看下面的宪法多没尊严，有损党和国家的形象，无益党群、干群关系。掇刀如此，掇刀不在真空，掇刀是2862个县之一，其它地是否也如此不得而知。&lt;br /&gt;一、《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lt;br /&gt;掇刀区人民政府与《宪法》第五条公开对干，他们说：法律是人掌握的，法律太多，依法掇刀就无法发展（没任何审批手续非法强占基本农田三万多亩、野蛮强拆民居房数万间）。什么《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就是（鄂政发[2005]11号）文，政府从不看一眼；那怕是荆门市[2002]86，掇刀区人民政府、掇刀石街道办事处文件也是政府官员自己想怎么就怎么；双泉村党员、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补偿，干部也是看人下菜。权就是法，官员张口就是政策。&lt;br /&gt;二、《宪法》“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lt;br /&gt;掇刀区人民政府将失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发放给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所的人，还为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所的人用失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买养老保障金；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所的人还有种田国家直补。&lt;br /&gt;三、《宪法》“第十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lt;br /&gt;（一）、掇刀区人民政府非法强占基本农田三万多亩，%90不是为了公共利益，而是强占荒芜闲置后转手倒卖；从不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lt;br /&gt;A、2005年9月9日荆门市国土资源局（《荆门市国土资源局文件》荆土资文[2005]40号）“1、南城区居民点占地60亩，前段时间因未‘解冻’，该土地尚未获得批准。2、荆门外国语学校拟占240亩，并进行了前期拆迁。因该校利用了惠泉中学原校址，该土地作其它项目正在组织资料上报。3、雷达部队占地118亩，同样因国家未‘解冻’，该项目用地尚未批准，但已平整场地，目前征地资料已整理上报。”&lt;br /&gt;2008年10月27日荆门市国土资源局掇刀分局(《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2008002号) “1、荆门外国语学校的答复同2005年9月9日荆门市国土资源局（《荆门市国土资源局文件》荆土资文[2005]40号）。2、荆楚大市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已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已纳入了荆门市掇刀区2008年第二批次征地、第三批次征地范围，正组织这两个批次的资料上报审批。目前，海盛集团没有在此未批的范围內动工，只是展开拆迁安置工作。3、李宁（荆门）工业园规划用地4260亩。项目用地拟定从与钟祥冷水飞机场站部队置换空闲的老飞机场存量地来解决，李宁集团第一期拟用地600亩。用地手续正在办理，拆迁工作已展开”。&lt;br /&gt;B、掇刀区纪委在2007年5月22日 “经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只有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没有具体分配安置费的实施细则，无现成摸式可操作，双泉村两委采取村民自治、民主决策，反复多次讨论，形成了较为一致的补偿方案，代表了绝大多数村民利益。吴官海作为村民代表也参与了该方案的酝酿讨论。现在法律明确规定未出台前，不能干涉村民自治形成的方案，只能按此方案执行”。&lt;br /&gt;（二）、掇刀区人民政府从不履行“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的法律规定。1998年张天满搬来双泉村三组，无田种。他舅母彭学兰，向吴官海再三请求。说张天满（是彭红琴的丈夫）才来很可怜，叫吴官海给一个八斗他种。吴官海当时看他舅母再三的说，就同意给他种。发包方借此机会就把吴官海使用权非法变更了，使用权由我吴官海变成了彭红琴（彭红琴后看上了李水庆的房子，就把自己的房屋连八斗卖给了孙春茂）。没经吴官海同意，双泉村非法侵犯吴官海的土地使用权，并将流转的收入（占地安置补助费）发放给了孙春茂。吴官海交农业税、三提五统近二十年；孙春茂未尽任何义务就享受了占地安置补助费。&lt;br /&gt;四、《宪法》“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lt;br /&gt;荆门市规划管理局掇刀分局、荆门市国土资源局掇刀分局、掇刀区建设局、掇刀区掇刀石街道办事处于2008年6月25日同时在荆门日报、荆门晚报上刊登关于拆除吴官海违法建筑的公告“掇刀区掇刀石街道办事处双泉村三组村民吴官海于2006年在其住宅正前方建设三间房屋（总面积约70平方米），三间房屋建设未办理规划、土地、建设审批手续，该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限吴官海在2008年6月29日前对所建违法建筑自行拆除。若在上述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吴官海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特此公告” 并到处张贴。&lt;br /&gt;2005年吴官海女儿吴娟娟结婚，另立户头，法定有一宅基地。为了节约土地，父女公一个宅基地（是土改时分的）。依照《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33条吴官海女儿依法可建200平方米房屋，只建了70平方米。&lt;br /&gt;《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七十条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lt;br /&gt;《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没有这部法律。&lt;br /&gt;《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3条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lt;br /&gt;五、《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lt;br /&gt;吴官海将自己的不幸遭遇如实给市长、省长、中央领导写信反映，特快专递17封；挂号信近百封；平信数百封；没有一封回信。就改用电子邮箱向领导反映，发信数千封，也没回音。后发到省长信箱反映，数十次查询结果都是作废。&lt;br /&gt;依据《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再次向中共湖北省纪委信访室 湖北省监察厅反映，2010年1月13日举报反映，到2010年1月17日无音信。我为了活命从2010年1月17日起天天请求省纪委为民做主，内容是{《吴官海合理补偿简要》，发了十几封，又是石沉大海。见查询密码：&lt;br /&gt;2010-1-13是  N4tk8u06pI052A3A；2010-1-17是 605m2xGr4X4X6TN4；&lt;br /&gt;2010-1-18是 1PiMG8FfpIft1B15；2010-1-18是 6t625IN280thf873；&lt;br /&gt;2010-1-19是 Rw0A3DprEqe0yN81；2010-1-20是 66X0t5m8H106M4h1；&lt;br /&gt;2010-1-21是 560la28K18W46p2w；2010-1-21是 04ej45326O57I2v1；&lt;br /&gt;2010-1-22是 qWYy3As5r8F2xw3f；2010-1-23是 10D6UGlX531w64j2&lt;br /&gt;2010-1-24是 31U58Gp751171xS7；2010-1-18提交给荆门市纪委监察局 &lt;br /&gt;您的编号是:20100118010581 您的密码是: 804650；&lt;br /&gt;2010-1-18《吴官海合理补偿简要》15：25吴官海在区纪委办公室亲自交于杨林燕手中的；结果：您好，您的举报已收到，请耐心等待！一等就是八至十年。在家上网，政府出钱封锁、删帖，吴官海一百多个博客和网站被关，246篇生活写真被删。&lt;br /&gt;六、《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lt;br /&gt;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lt;br /&gt;掇刀区政府24小时轮流换班看守吴官海，不准吴官海出自己家门半步。&lt;br /&gt;吴官海去理发也遭到掇刀区政府阻拦。&lt;br /&gt;吴官海和爱人刘金华、小妹妹张汉英上街购物，遭到掇刀区组织了几班人满街拦截不准购物。&lt;br /&gt;吴官海与爱人刘金华在家无生活来源，为活命。趁看守人员双泉村副主任陈轻快等人凌晨熟睡之机，翻自家后墙逃到武汉大妹妹张汉珍家避难。掇刀石街办书记、主任孔佩东、副主任张贤金、纪委书记王发松，掇刀区龙家金，双泉村副主任陈轻快，白石坡派出所副所长张孝平等人一伙。就将吴官海的女婿罗国伟强行绑架关押，搜身抢走手机。&lt;br /&gt;吴官海与爱人刘金华、大妹夫陈祥凌在武汉紫阳湖公园散步，遭到掇刀区常委1080亩非法拆迁指挥部指挥长邱宝山带领的几十个政府官员，毒打、绑架、关押，搜身抢走手机。&lt;br /&gt;七、《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lt;br /&gt;掇刀区人民政府侵犯吴官海的人格尊严，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在荆门日报、荆门晚报上刊登并到处张贴。&lt;br /&gt;八、《宪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lt;br /&gt;吴官海与爱人刘金华逃到武汉大妹妹张汉珍家避难，掇刀政府官员龙家金爬上我的房屋，把屋砸了一个进入的洞口，上屋的梯子被我亲戚扣留作为翻墙入室的证据。&lt;br /&gt;九、《宪法》“第四十一条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lt;br /&gt;吴官海一家遭到非法搜查身体、逮捕、拘禁、虐待、侮辱、限制人身自由，株连九族。吴官海不敢依法维权，只是要少得可怜丁点儿青苗补偿费，掇刀区人民政府成立以来对我一家十五人次毒打（轻伤、重伤、残疾，凶手其中有村、乡、区三级书记），三人被政府非法关押，住医院数次；吴官海要求掇刀区给一个说法，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公安局局长王文忠反而还多次说：“你一个提咧屄事”。&lt;br /&gt;2010年元月29日十多个手执铁棒的别动队随挖机一路来，气汹汹。我女婿罗国伟遭到十多个手执铁棒别动队毒打。我女儿吴娟娟看丈夫被打，她去帮忙，没帮上忙也遭到了毒打。一开始我就从门缝里用数码相机拍照，他们看我拍照，两名别动队队员砸破我家门冲进来将数码相机抢走，还砸烂家里东西，我放狗子他们才逃出去。我就用备用数码相机抢拍了几张照，我女婿罗国伟被毒打成重伤，头上砍了三刀（刀口长12厘米）、手腕一刀（伤口长10厘米）、全身都是伤血淋淋。我女儿吴娟娟手腕打脱节，全身都是伤，腰也打坏了。这帮汉奸别动队看我菜园已毁光，就扬长而去。我女婿罗国伟、女儿吴娟娟被打伤住医院；政府暗示医院，我女婿、女儿伤没治愈，不给医治要他们都出了院。&lt;br /&gt;社会保障权利，刘金华交了养老保险金，领费时银行说被掇刀区政府已截走。&lt;br /&gt;掇刀区人民政府将吴官海打成肢体残疾后，还多次殴打、绑架、关押。吴官海至今生活不能自理，不能洗脚，穿不得裤子，更穿不了袜子，剪不了脚指甲；解大手蹲不下，站、座、卧不能，走路就疼痛，遭政府耻笑。&lt;br /&gt;吴官海30多亩耕地，被掇刀区政府占完。青苗费、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至今不给。为了活命，吴官海将房屋租给盐池的梁金华收废旧。政府多次来威胁无理刁难逼走了梁金华，第二次断了吴官海一家人生活来源。&lt;br /&gt;吴官海叫女儿学手艺，做塑钢门窗，租门面一年4800元。枣山变电站的附属厂，2008年腊月被坏人爆炸。吴官海的小妹妹张汉英、张天满等几家受影响，房屋和窗户也被炸坏。张汉英靠爆炸点，损失最大有九个窗户被炸坏了。公安部门现场处理，由民政出钱维修。统一价码，可自找师傅。张天满是自己在白石坡找师傅做的。张汉英找哥哥吴官海姑娘女婿亮了尺寸下了料，政府却不许做。双泉新村居民点120栋房屋门窗不准吴官海女儿做，包给外地人，再次冻结吴官海一家的一切生活来源。&lt;br /&gt; 十、《宪法》“第九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lt;br /&gt;上述几例就是掇刀区“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公民没胆享受“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和“人权” 。公民有福“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无福“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lt;br /&gt;两会人大、政协代表应从实际出发，立法保证地方政府发展零障碍；地方官员发财无风险。弱势群体只求有事做，能糊口，小孩读书后能生存就行，身穿不露丑，看病能保命就心满意足。我再次拜托两会人大、政协代表，叔叔阿姨、哥哥姐姐们，缩小党群、干群距离，争取少流血或不流血。&lt;br /&gt;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掇刀石街道办事处双泉村建议人：吴官海&lt;br /&gt;身份证:420800195210210917&lt;br /&gt;电话：07242442398 15872193133  QQ893919854   &lt;br /&gt;二0一0年二月二十八日  &lt;br /&gt;</description>
      <pubDate>Sun, 28 Feb 2010 07:27:20 +0100</pubDate>
      <guid>http://www.chinfest.com/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482&amp;forum=15</guid>
    </item>
        <item>
      <title>宰你没商量 厦门游被迫消费778元 [作者 jolmo]</title>
      <link>http://www.chinfest.com/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481&amp;forum=14</link>
      <description>财经:: 宰你没商量 厦门游被迫消费778元&lt;br /&gt;
　　厦门是中国东南沿海一座美丽的滨海城市，这里环境优美，民风淳朴，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际花园城市”等称号。厦门是中国十大旅游城市之一。这是关于厦门一段赞誉，为此，我与家人借春节长假到此观光，虽然走马观花，但是，厦门的美丽风光给我诸多惊喜和享受。然而，仍有不遂人意的事情发生，与这座美丽的城市不匹配。 &lt;br /&gt;&lt;br /&gt;　　每个到厦门的旅游者都希望看看金门的美貌，这是一种民族情结，割舍不去的情感。我也不例外，一家人随旅行团登上所谓的豪华金门游轮(每人126元)，登船后寻找靠窗的位置，没想到一切能看到窗外的位置全部再需付费150元，无奈到二楼寻位置，被游船的服务员一句话吓得有点哆嗦：二楼需付费300元。没办法到三楼看看吧，这一次被吓得要死：400元，不然下去一楼，让你什么也看不到，看来不掏钱你就别想看船外的任何东西，囧！为了让孩子看到远离祖国多年岛屿，我们一家三口狠心，痛心伤心不甘心的掏了400元(且没有任何单据)在三楼。唉，不到两小时，加上上船费共计778元。看到这种黑暗的收费，我们有很多很多很多伤感。&lt;br /&gt;</description>
      <pubDate>Wed, 24 Feb 2010 08:25:27 +0100</pubDate>
      <guid>http://www.chinfest.com/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481&amp;forum=14</guid>
    </item>
        <item>
      <title>北京七千公民就国务院征收与补偿条例联名提出建议 [作者 公盟]</title>
      <link>http://www.chinfest.com/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480&amp;forum=17</link>
      <description>政治:: 北京七千公民就国务院征收与补偿条例联名提出建议&lt;br /&gt;
   北京市被拆迁居民7414人日前联名就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昨天以快递的方式已经递交给国务院法制办。 &lt;br /&gt;&lt;br /&gt;   这七千多居民作为被拆迁居民代表提出的建议主要包括：迫切需要明确把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过程中的房屋拆迁纳入条例规范；公共利益的边界需要双重限定，除了国务院的条例限定以外，还需要地方人大确定具体的公共利益；危旧房改造征求意见程序要进一步明确，要公开征集意见，并及时公布每一条意见，防止暗箱操作和伪造民意；应当明确禁止政府委托拆迁，必须让拆迁公司退出政府征收行为；搬迁补助费没有必要；建议尽快制定不动产征收法。 &lt;br /&gt;&lt;br /&gt;   附： &lt;br /&gt;&lt;br /&gt;   被拆迁者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lt;br /&gt;&lt;br /&gt;   我们，曾经遭遇不合理甚至野蛮拆迁的部分北京受害者以及关心公共利益的公民，认真研究了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认为《意见稿》和过去的拆迁条例相比有了明显进步，包括公共利益和一般商业开发的区分、政府作为征收主体、征收程序的司法救济、危旧房改造的特别程序、房屋补偿的市场价标准，等。但是，仍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主要包括：新的征收条例是否规范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过程中的房屋拆迁、公共利益界的边界以及确定程序，等。为了帮助修改完善征收条例，推动依法治国，我们根据自身经历和思考提出如下具体建议，望有关部门研究、采纳。 &lt;br /&gt;&lt;br /&gt;   一，《意见稿》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实行征收以及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适用本条例。”增加一款：“对农村集体土地经过征用程序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实行征收及补偿，适用本条例。” &lt;br /&gt;&lt;br /&gt;   理由：城市居民房屋拆迁问题固然严重，但城市郊区伴随着集体土地征用过程中的拆迁问题更加严重。以北京为例，由于市区人口相对密集，拆迁中的野蛮行为多少受到一些制约，补偿价格近年来逐渐趋向于市场化标准，而郊区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简直无法无天，有的任意制定政策规避国家法律进行拆迁，一些地方政府甚至暗中保护拆迁公司动用黑恶势力进行拆迁，因此迫切需要明确把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过程中的房屋拆迁纳入条例规范，否则，大规模野蛮拆迁根本不可能得到遏制。 &lt;br /&gt;&lt;br /&gt;   二，《意见稿》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公共利益的需要，包括：”修改为“本条例所称公共利益的需要，是指经过人大或者人大授权政府批准的下列事项：”。 &lt;br /&gt;&lt;br /&gt;   理由：本条所列举的公共利益范围，如果用“包括”来界定，有可能被解读为包括“但不限于”，并不排除地方政府任意创造公共利益的种类，法律逻辑上也就没有真正限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应当明确本条例列举的公共利益就是公共利益的法定范围，除了具体列举事项之外公共利益界定只能通过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而且，这些列举还需要一个限定条件，即各地民意机关或者民意机关授权政府决定哪些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的界定需要双重限定，国务院的条例以及地方人大。 &lt;br /&gt;&lt;br /&gt;   三，第十三条中“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组织有关部门论证的基础上，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建议改为“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组织有关部门论证的基础上，公开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及时公布。”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的被征收人的每一个意见及时公布。” &lt;br /&gt;&lt;br /&gt;   理由：过去很多商业开发打着危旧房改造的名义，因此危旧房改造名义必须严格限制，《意见稿》规定了90%以上意见的程序，但如何防止该程序成为走过场是一个问题，因此建议“公开”征集意见，防止暗箱操作，建议及时公布“每一个意见”，而不是所谓“征求意见的情况”，防止伪造民意。 &lt;br /&gt; &lt;br /&gt;&lt;br /&gt;   四，应当明确禁止政府“委托实施征收补偿与搬迁”，建议删除第三十二条“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有关单位从事征收补偿与搬迁具体工作的，应当加强对受委托单位的监督，并对其实施的征收补偿与搬迁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删除第三十六条关于“委托实施征收补偿与搬迁的单位”的规定。 &lt;br /&gt;&lt;br /&gt;   理由：征收是政府行为，如果必须强制执行则应当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退一万步讲，政府即使雇佣了委托单位，政府与委托单位之间也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是承担全部所有的法律责任，而不是监督以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关系。为了避免野蛮的甚至黑恶化的官商勾结类型的拆迁，并且明确政府责任，必须禁止政府委托拆迁，必须让拆迁公司退出政府征收行为。 &lt;br /&gt;&lt;br /&gt;   五，第三十条搬迁补助费没有必要规定。建议删除该条。 &lt;br /&gt;&lt;br /&gt;   理由：所有的征用拆迁，政府部门只要给了充分合理的补偿、安置费，被征用人都能够自己找到新的房屋或者临时住处。根据前些年北京平安大街拆迁的一些教训，如果以条例无标准可查的、政府说了算的搬迁补助费替代了划拨土地时应向被征收人兑付的巨额补偿、安置费，在征收不动产时就完成被征收人的搬迁，这笔巨额费用不明去向，很可能会被违法者、腐败分子非法占有。 &lt;br /&gt;&lt;br /&gt;   六，建议尽快制定《不动产征收法》。 &lt;br /&gt;&lt;br /&gt;   理由：我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就规定了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至少也是由其常委会制定《征收法》，然后根据《征收法》才能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也是《立法法》第八条第六项的要求。虽然根据《立法法》第九条的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大或者常委会可以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正是基于此规定，于２００７年８月３０日审议并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授权国务院就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与拆迁补偿制定行政法规。但这毕竟是临时性的填补法律空白，对公民私有财产征收的正当途径还是通过《不动产征收法》，因此建议全国人大或者常委会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征收法》。 &lt;br /&gt; &lt;br /&gt;&lt;br /&gt;                                         2010年2月10日 &lt;br /&gt;&lt;br /&gt;&lt;br /&gt;   7414名公民代表联系人：&lt;br /&gt;&lt;br /&gt;   朱福祥，电话13521671670；&lt;br /&gt;&lt;br /&gt;   任贵，电话13718704120；&lt;br /&gt;&lt;br /&gt;   曹克海，电话13301064066；&lt;br /&gt;&lt;br /&gt;   王志勇，电话13522680182。&lt;br /&gt;</description>
      <pubDate>Wed, 24 Feb 2010 05:08:45 +0100</pubDate>
      <guid>http://www.chinfest.com/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480&amp;forum=17</guid>
    </item>
        <item>
      <title>掇刀区人民政府构建流血社会真牛！（图有四） [作者 官海观天]</title>
      <link>http://www.chinfest.com/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479&amp;forum=15</link>
      <description>民生:: 掇刀区人民政府构建流血社会真牛！（图有四）&lt;br /&gt;
掇刀区人民政府构建流血社会，始终如一，从不搞虎头蛇尾，真牛！掇刀区人民政府制造流血事件，心狠手辣，不分男女老幼；坚持外地无掇刀有，外地有掇刀更毒的执政理念。掇刀非法占每一宗基本农田（三万多亩）、野蛮拆每一民居房（数万间），政府成立占地拆迁指挥部，指挥部直接领导数百人的汉奸别动队来搞定。假如百姓真依法维权，那将是尸横遍野，血肉横飞，大地染红。&lt;br /&gt;吴官海看掇刀区人民政府架势，没敢依法维权，只是要（掇刀区人民政府违法自订的）少得可怜丁点儿青苗补偿费，掇刀区人民政府成立以来对我一家十五人次毒打（轻伤、重伤、残疾），三人被政府非法关押，住医院数次；掇刀区人民政府限制我一家人的人生自由，还株连九族。&lt;br /&gt;2010年元月28日突然强行将我最后80平方米菜园毁光，没补偿分文。我的女婿罗国伟去说理，他们理亏，别动队又没跟上，才将挖走的土还原了。&lt;br /&gt;2010年元月29日十多个手执铁棒的别动队随挖机一路来，气汹汹。我从门缝里给他们说：“这是我的菜园没补偿不能毁”。他们恶狠狠的说：“咱上面有人，怕什么，给我打，谁阻止老子发财就打谁。贵州警察都能动枪毙人的，打残算什么”？这是中午我们还没吃饭，我女婿罗国伟在切菜，气不过拿起菜刀出去，一出去就遭到十多个手执铁棒别动队毒打。我女儿吴娟娟看丈夫被打，她拿了锄头去帮忙，没帮上忙也遭到了毒打。一开始我就从门缝里用数码相机拍照，他们看我拍照，两名别动队队员砸破我家门冲进来将数码相机抢走，还砸烂家里东西，我放狗子他们才逃出去。我就用备用数码相机抢拍了几张照，我女婿罗国伟被毒打成重伤，头上砍了三刀、手腕一刀、全身都是伤血淋淋。我女儿吴娟娟手腕打脱节，全身都是伤，腰也打坏了。这帮汉奸别动队看我菜园已毁光，就扬长而去。我女婿罗国伟、女儿吴娟娟被打伤住医院；政府暗示医院，我女婿、女儿伤没治愈，不给医治要他们都出了院。流血事件报警至今怕处理，因是掇刀区人民政府抄卖的土地、汉奸别动队制造流血事件。警车是：鄂•H6022警；警察是：070780。&lt;br /&gt;强大的政府，弱小的百姓，百姓敢怒而不敢言，泪往肚里流。稍有不慎，祸从天降，头破断肋骨、瘸腿断胳膊、血溅大地。和我有同样遭遇的掇刀百姓数不胜数，这是掇刀区人民政府佳作。&lt;br /&gt;图见：&lt;a href=&quot;http://cid-ba3485a7dd3c755b.spaces.live.com/default.aspx&quot; title=&quot;http://cid-ba3485a7dd3c755b.spaces.live.com/default.aspx&quot; rel=&quot;external&quot;&gt;http://cid-ba3485a7dd3c755b.spaces.live.com/default.aspx&lt;/a&gt;  &lt;br /&gt;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掇刀石街道办事处双泉村受害人：吴官海&lt;br /&gt;身份证:420800195210210917&lt;br /&gt;电话：07242442398 15872193133  QQ893919854   &lt;br /&gt;二0一0年二月二十一日  &lt;br /&gt;</description>
      <pubDate>Sun, 21 Feb 2010 02:11:19 +0100</pubDate>
      <guid>http://www.chinfest.com/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479&amp;forum=15</guid>
    </item>
        <item>
      <title>江苏原淮阴地区农村万余被辞退“民办教师”的民生难题 [作者 jolmo]</title>
      <link>http://www.chinfest.com/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478&amp;forum=15</link>
      <description>民生:: 江苏原淮阴地区农村万余被辞退“民办教师”的民生难题&lt;br /&gt;
提要：江苏省原淮阴地区（含现淮安市全部和宿迁市、连云港市部分县区），在1980 -- 1982年，作为江苏省“试点地区”，经考试辞退了大量民办教师。42354名农村民办教师参加考试，10800人“达标”，“达标”率仅为25.49% ……由于缺少具体的政策依据和具体操作过程中的各种严重不规范做法，致使该地区26年以来，万余被辞退农村民办教师一直上访不断，历届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也饱受困扰，成为影响该地区稳定与和谐的重大隐患。党的17大把“民生”问题提升到了极其重要的位置，因此，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实事求是，正视历史遗留问题，及时完善政策，尽快从根本上解除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隐患，积极主动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理应成为有关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的重要政治课题。&lt;br /&gt; &lt;br /&gt; 合法“民师”，  大量“辞退”。&lt;br /&gt; &lt;br /&gt;民办教师，是20世纪中叶起中国农村地区特有的一个特殊群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经过连续百余年的战乱和动荡，刚刚嬴来和平的中国，基本上一穷二白。在几成废墟的共和国土地上，进行现代化国家的经济文化建设，异常艰难。教育方面尤其如此。由于大量文盲半文盲人口的存在，严重制约了社会政治经济的进步和发展。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现代中小学教育基本空白一片。&lt;br /&gt;党和政府面对难题，在对成年人口积极进行扫盲教育的同时，发动各级政府和群众，在极其艰难的历史条件下，大力发展富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民办教育”。经过大约30多年的艰苦努力，尽管遭遇了“文革”干扰等各种艰难曲折，仍然基本上成功地破解了这一难题。结束了中国农村几千年来基本没有现代初小教育的历史。&lt;br /&gt;江苏省原淮阴地区，地处淮河下游，是江苏省面积和人口大市，历史上也是交通不便，比较闭塞、贫困的地区。由于行政区划的调整，其部分县区现已划归其他地级市：--- 除包括现在的淮安市全部之外，还包括了现在属于新成立的宿迁市的泗洪、泗阳、沭阳县和宿城区、宿豫区等，同时还包括了现连云港市的灌云和灌南县。&lt;br /&gt;据部分老领导、老“民办教师”的回忆和对有关事实和资料的调查，当时起步的时候，各个方面的艰苦与困难的程度，如非亲身经历，远难想象。简单地说，就是“四无”：即无师资、无校舍、无经验、无资金！但是，在各个方面的支持下，所有困难，最终都一一克服：---&lt;br /&gt;没有师范毕业的师资，就找“土秀才”：回乡的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过去师塾的先生，后来还有部分下放知识青年……没有校舍，秋冬就在农舍、在祠堂上课，春夏，就在树荫下、房屋后上课……没有经验，大多数人都没有上过师范学校，就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师资训练班”，然后，边干边摸索，互相交流……没有资金，国家拿一些，集体出一些，社员捐一些，甚至不少老师拿出个人财产和积蓄用到学生身上……&lt;br /&gt;&lt;br /&gt;这样，到20世纪80年代初，该地区终于基本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地区现代教育网络！&lt;br /&gt;而“民办教师”是这项事业的骨干和中坚力量，涌现了许多奋不顾身献身共和国农村教育事业的感人事例。如：戴庆海建校 ---戴庆海，江苏省盱眙县原东阳乡（现马坝镇）云山村人，20世纪60年代初，当时是村里少有的老初中毕业生，是家里众多兄弟姐妹中唯一不惜代价供养念书的男孩子。1969年，公社和大队干部三番五次上门动员他去做教师，他放弃了“农技员”的工作，白手起家，筹建本村“山东小学”。建校的地址是一片低洼的滩地，盖房的基础使用一般材料不牢固，资金又不充裕，于是，他就在大队领导的支持下，带领社员冬天进山炸石头，用石料打基础，吃尽辛苦。跑长途购买建房的砖头，半路正逢下大雨，道路泥泞难行，汽车进不去，没办法，汽车半途卸货在路边撤走。因为怕夜里面材料被偷，只能一人睡在路边芦苇上，冬夜，又冷又饿又怕……&lt;br /&gt;几年下来，学校已经发展到4名教师，近200名学生,从单式班到复式班,1—4个年级,初具规模,教学成绩多次获上级表扬表彰,戴庆海被任命为负责人。至今，记者现场看到当年那些坚固的校舍石头基础，仍然十分整齐、牢固如初......&lt;br /&gt;&lt;br /&gt;我国当时处于高度计划经济时期，严格地说，当时的“农村民办教育”是政府与集体联合办学的成果，是一种半“公办”的“大集体”形式，其工资来源，也是由国家补助和社队补助两部分组成，与现在的“民办教育”，有着本质的不同。然而，就在一切都逐步走上轨道的时候，江苏原淮阴地区作为全省的教师队伍整顿“试点地区”，开始整顿。但是，结果是： 在没有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培训和贯彻相关免试政策的情况下,仓促考试，仅有25.49%的教师“达标”。大量教学骨干被草率“辞退”。前文提到的戴庆海原来所在的江苏省盱眙县原东阳乡山东小学，四名教师竟然全部被“不达标辞退”......&lt;br /&gt; &lt;br /&gt; 被“辞”民师 ，  怨声载道。&lt;br /&gt; &lt;br /&gt;中发[1980]（84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的主要精神是：贯彻小学教育方面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文件开头就明确指出：“建国以来，我国小学教育有很大发展，但是由于工作上的种种失误，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破坏，我国目前五年制小学教育尚未普及，新文盲继续大量产生。这种情况，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很不适应，同建设现代化的、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的要求很不适应。”所以：“为了切实改变这种状况，以利于新时期总任务的实现，特对普及小学教育作如下决定:……”&lt;br /&gt;文件的五个部分内容表明，党中央和国务院把对于“新时期”普及小学教育提高到了空前重要的位置，没有任何涉及大量辞退教师的要求。&lt;br /&gt;&lt;br /&gt;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农村民办教育起步的时候，特别是在“边远贫困”地区，农村的“知识分子”非常缺少，在农村“民办教师”的师资，是一种“骑马找马”的形式解决的，否则根本无法寻找到现代意义上的合格师资，发展农村教育。经过20—到30年的发展，解决极少数教师确实不能够胜任工作的问题不仅必要，也成为可能。但是，如何积极稳妥与严格规范地进行好这一工作，妥善地、实事求是地做好善后工作，成为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与前提。问题是，由于地方在“试点”过程中，并没有严格按照中发[1980]84号）文件“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等精神执行，在实际组织和具体操作中，缺少严格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发生了让人无法理解难以接受的结果：考试“未达标”（即不合格）教师人数竟然是参加考试总人数的74.51%！……&lt;br /&gt;&lt;br /&gt;郭允兵反映，他是盱眙县明祖陵镇（前仁集乡）人，小学校长。当时乡文教助理不让他参加考试，要求他在家负责好建校舍。并且，“很有把握地”对他说：你“不需要考试，肯定上。”结果，后来竟然被作为自动放弃处理而辞退。鲍集乡李耀军反映，开始乡里面安排他负责建设校舍，不让参加考试，后来又临时通知参加考试，在一天都没有复习的情况下匆忙参加考试，，结果以数分之差被辞退。&lt;br /&gt;大量考试分数仅仅差0.5—3分的教师被“一刀切”、“一脚踢”辞退。许多被辞退民办教师，面对突如其来难以接受的现实，羞愤难当……一份盖有农村基层组织公章的材料证明:  淮安市清浦区和平乡前左村前左小学民办教师徐桂兰,高中学历,因为不规范的考试遭辞退,感觉无脸见人,羞愤难忍,服毒自杀,年仅28岁,丢下5岁幼子,丈夫不久就精神失常! 淮安市淮阴区棉花乡民办教师范益国,才30多岁，因数分之差遭辞后,不吃不喝，一病不起，不久去世，一下丢下了四个未成年的孩子!......&lt;br /&gt;&lt;br /&gt;这样，本来是一次很好的普及、提高、加强和规范该地区农村中小学教育的工作，却几乎成了以大量不规范“辞退教师”为目标的行动。大量实际合格的教师被仓促草率辞退，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和负面效果。&lt;br /&gt; &lt;br /&gt;&lt;br /&gt;事出有因，  于法无据。&lt;br /&gt; &lt;br /&gt;一份由盱眙县信访部门提供、并且盖有数级信访部门印鉴的《无理信访事项终结认定审核表》在答复盱眙县铁佛乡（原属泗洪县）被辞民师杨行鉴时叙述：“1980年为了提高全区民办教师的整体素质和全区教育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0）84号文件精神、江苏省委、省政府苏委发[1982]82号和淮阴地区教育局淮行教[1982]101号和洪委发（82）81号文件对所有民办教师进行整顿考核。从1980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对民办教师进行一次文化考试，凡是有一年成绩及格的再经过其他方面考核合格的，就发给民办教师合格证书予以留用。至1982年第三次考试仍达不到最低留用分数线的，即老民办教师语文、数学两门总分数在50分以下（不含50分），新民办教师两门总分数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则予以辞退。弃考的也予以辞退。另外，考试分数虽然合格，但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诸方面有一方面不合格的，也列为辞退对象。……”但是,记者掌握的一份2008年3月19日从档案管理部门复制的1982年的《盱眙县XX（复印件字迹不清）公社辞退民办教师花名册》表格复印件表明：该公社同时被辞退的10名教师中，除去2人未参加考试作为放弃处理，即使全部按照新民办教师60分的合格标准，其余8人中，竟然就有4人超过60分，占50%！并且其中三人属于80分以上的高分！同时，四人被辞退的原因各不相同，但是没有一人的被辞原因属于所规定的考核范围以内应该辞退的原因。如：赵伟国，马坝镇（原高桥乡）旧街村赵庄组人，中共党员，初中文化。1972年入伍。1977年退伍以后组织安排进入高桥小学，先后担任小学和初中语文教师。1982年参加考试，“八二年文考成绩”为语文52分，数学28分，总分80分。当时的校长告诉他：“100分才够，你不合格。”而表格上所写的“辞退原因”则是“家庭困难”。另外三人是:一、周义兰,高中文化,总分85.5，“辞退原因”是“缺劳力”；二、吴XX（复印件字迹不清），高中文化,总分60.35，“辞退原因”是“待遇低”；三、李国华，高中文化,总分85.5，“辞退原因”竟然也是“缺劳力”，根本不属于“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诸方面有一方面不合格的”“辞退考核”范围。四人中，就有三人是80分以上的高分！&lt;br /&gt;&lt;br /&gt;26年以前，1982年，赵伟国还是一个30来岁、热爱事业、正在事业上大有作为、为国家农村小学教育努力贡献自己青春力量的热血青年，却以高分成绩莫名其妙遭非法辞退。26年以后，当记者设法从偏僻的农村找到他核实情况的时候，他已经成为一个年近花甲的白发老人，在知道了历史的真实情况以后，他瞠目结舌、欲哭无泪…… &lt;br /&gt;由上可知，当时所谓“考试辞退”民办教师工作中的不规范和混乱现象，不仅客观存在，而且相当严重。 &lt;br /&gt;&lt;br /&gt;不可理解的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0]84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根本没有提及单一以考试“一刀切”式辞退的内容，相反是强调要求“要把加强教育事业列入调整的重要内容”。同时，江苏省委、省政府苏委发[1982]82号和淮阴地区教育局淮行教[1982]101号发文时间都是在1982年年底，洪委发（82）81号文件的发文时间记者没有查到，但是从发文程序推断，应该不会早于省和地区文件。但是，一份编号为“20758”盖有“盱眙县文教局”公章，1982年即“最后一年”参加第三次考试的“一九八二年淮阴地区小学民办教师文化考试准考证”内容表明：发证时间为1982年7月30日，也就是说，80年第一次考试“提前”了三年，即使82年最后一次考试，也整整“提前”了5个月。&lt;br /&gt;&lt;br /&gt;显然，以[1980]84号文件作为一刀切一脚踢的“考试辞退”根据，十分牵强,无法成立。而以三年以后才下达的文件作为根据，更加无法成立，因为时间不可能倒流。&lt;br /&gt; &lt;br /&gt;地方政府，饱受困扰。&lt;br /&gt; &lt;br /&gt;综合有关采访情况，在大量骨干“民办教师”被“辞退”后，许多学校由于严重缺少教师，尤其是缺少有经验的熟练教师，教师青黄不接，原淮阴地区农村中小学教育遭遇了极大的困难。有的教师一人竟然要兼原来几个人的课程。如戴庆海原来所在的江苏省盱眙县原东阳乡小学，四名教师竟然全部被“辞退”，从外地调来一名教师，一人竟然要教原来四名教师的课！由于教学质量无法保证，近200名学生不久就大多数离开学校，最后学校反而竟然因为“缺少生源”而不得不关门！&lt;br /&gt;&lt;br /&gt;有的地方，由于缺少合适的教师不得不由地方党组织出面，重新动员和返聘被辞退教师代课，有的教师忍辱负重一代就是30多年，到退休年龄下来后，却无任何生活待遇和安排。淮安市南陈集镇竹园已经九旬高龄村党支部前副书记肖玉柱证实：该村被“辞退”民师刘秀花，1969年初中毕业后任教，1982年被辞退后，地方上群众说刘秀花书教得好，要求她继续教书，她本人不同意，群众就找村支部。村支部研究后让肖玉柱上门动员刘秀花顾全大局，并且亲自把刘秀花送到学校代课，一直教到2004年。这期间，其他代课教师许多人转正成为公办教师，她却因为当年的有关“政策”，一直不能转正，在极其低微的待遇下，顾全大局，不图名利，坚持教学工作35年，几乎奉献了自己的一生，培养了大批合格人才，2004年年老退岗后，没有任何养老待遇！......许多遭违规辞退的老民办教师，由于几十年如一日扑在教学上，长期不接触农业生产，严重缺少体力劳动和农业生产技术，已经很难适应农业生产劳动。&lt;br /&gt;&lt;br /&gt;在此情况下，他们为了求得一个说法，期望上级出面纠正这些错误，并开始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向各有关方面反映情况。怀着对于上级党委政府和中央政策的信任与期盼，一方面他们四处上书陈情。另外一方面，一些人自发前往省城和首都，开始了26年的艰难坎坷的“上访”之路。&lt;br /&gt;&lt;br /&gt;26年下来，少部分被“辞”教师已经不在人世，其他人大多数也已是风烛残年，岁月无多，不断去世，解决问题的心情似乎也更加急迫，不断上访。&lt;br /&gt;&lt;br /&gt;少数地区，对于没有上访的被辞教师们进行打击压制。据群众反映：&lt;br /&gt;2007年5月，没有上访的盱眙县明祖陵镇被辞民办教师傅德康，并未上访，却被镇派出所所长万旭东安排建管所所长王中建以“请喝酒”的名义从家中骗出，直接用车送到县信访局关押拘禁，限制行动自由和通信自由，还美其名曰“办学习班”。&lt;br /&gt;&lt;br /&gt;宿迁市泗洪县，2007年8月初，没有上访的祖庭友等多名在家吃饭的被辞教师被地方信访和公安等部门以办“学习班”的名义抓走秘密关押虐待，并且收取最高超过千元高额罚款，并且统统不开收据！而在苏北贫困的农村地区，千元罚款对于这些风烛残年的文弱老人是个天文数字，相当于他们半年甚至一年的生活费用！……&lt;br /&gt;更加让人难以置信的是，2007年9月底，中秋节的前一天，沭阳县的张武才、范正才等人并未上访，只因前往邻近的盐城市咨询律师等，就被地方政府派人抓回关押, 被用黑袋套头、棍子毒打，张武才被打成脑积水后遗症，失去劳动能力，范正才被打断两根肋骨，长期卧床不起！&lt;br /&gt;&lt;br /&gt;而涟水县的朱效民、灌南县的封云等人，则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当年曾经含辛茹苦、披肝沥胆为共和国农村教育事业建立功勋的功臣，最终竟然成了“罪人”！&lt;br /&gt;&lt;br /&gt;如何破题，前路遥遥？&lt;br /&gt; &lt;br /&gt;26年来，被“辞”民办教师们的诉求发生了变化。开始，他们要求落实好中央文件，或者重新培训考试，并且按照国家“对长期从事民办教师工作，在边远贫困地区任教多年及教学突出的民师制定一定的免试政策”的精神，政策倾斜，复工复职。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个愿望始终未能实现。因此，他们现在的诉求，则更“现实”：按照党的实事求是的原则，承认他们过去的工作年限和贡献，完善政策，在他们风烛残年之际，解决养老困难。同时，也洗刷几十年来他们因为“不合格”而被“辞退”的长期压在身上的名声问题，找回失去的人格尊严。因为各方面冷嘲热讽的“滥竽充数、误人子弟”的“坏名声”，压得他们26年抬不起头来，而且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他们的下一代甚至是几代人的生活和名誉。&lt;br /&gt;&lt;br /&gt;应该说，在江苏原淮阴地区农村万余被辞“民办教师”中，大多数人的诉求，从法律、政策、情理上说，并无不妥。&lt;br /&gt;&lt;br /&gt;可喜的是，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部分地区地方政府不断积极作为，已经开始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多方面努力化解这一社会矛盾。比如，盱眙县等地区的部分乡镇，已经在2007年年底之前，在政策允许和经济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基本解决了被“辞”困难民办教师们的“低保”，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以及对于他们过去工作的承认和尊重，极大地稳定了大家的情绪。据当地被辞老师反映: 从宿迁市宿城区屠园乡开始，目前全区部分乡镇积极作为，克服困难，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已经开始给被辞老教师们发放生活补助，尽管数额十分有限，却让大家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尊重、关怀的无比温暖......&lt;br /&gt;淮安市盱眙县铁佛乡的杨行鉴老师，曾经是福建前线部队驾驶员，退伍后，放弃许多优越工作机会，坚持任教多年，后被辞退，已70多岁高龄，风烛残年，生活困难，房屋破败，摇摇欲坠，县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免费为其修缮一新，并且继续帮助他排忧解难……淮安市的其他不少地区，也开始着手为困难被辞教师解决“低保”和其他实际困难，走出了积极妥善解决问题、创造良好和谐环境的可喜一步。&lt;br /&gt;&lt;br /&gt;国家教育部所属某刊物在今年刊登的《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只指出：“任何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而不分青红皂白地对民办教师实行‘一刀切’的清退，或主观臆断，以孤立片面的所谓‘标准’决定其去留并置起码生存于不顾的做法，不仅明显违背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精神实质，而且严重伤害了民办教师的感情，伤害了社会的良知与公平正义。”......记者在江苏省教育厅采访时，有关官员也表示：地方政府有责任妥善解决好这些“老民师”的晚年生活困难。&lt;br /&gt;&lt;br /&gt;而记者多次亲自前往和电话联系淮安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领导采访核实有关情况，均遭托辞回避。在记者调查的过程中，竟然遭到地方个别官员的恐吓、威胁甚至人格侮辱！&lt;br /&gt;而在记者一年多的调查中，不少被辞教师，包括不少记者采访对象，因为年老多病而不断离世！留下了永远的怨愤和遗憾！&lt;br /&gt;胡锦涛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国家信访局局长周占顺同志表示：（信访问题）“80%以上反映的是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问题；80%以上有道理或有一定实际困难和问题应予解决；80%以上是可以通过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努力加以解决的；80%以上是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问题，一句话，80%以上是有道理的。”&lt;br /&gt;&lt;br /&gt;2008年7月24日，新华社报道：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颁布实施的《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指出，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其中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历史已经过去, 但是今天的人们不应该回避历史,相反应该承担起历史的重担和社会的责任。历史不应忘记，因为忘记就意味着背叛！中国曾经是一个贫困的农业大国，大多数人口在农村，社会要发展，教育是基础，农村初小教育是基础的基础。没有当年农村民办教师们披肝沥胆、赤胆忠心、不计报酬、不辞劳苦的奠基和奋斗，就没有共和国大厦今天的繁荣和辉煌！&lt;br /&gt;&lt;br /&gt;2008年的清明节前后，记者在采访期间，寻觅并且祭奠了淮安市楚州区的陈佑南和淮阴区的范益国两位由于当年少数官员的不恰当行政行为而非正常死亡、英年早逝的民办教师的坟墓，以向他们，同时也向所有曾经为共和国农村基础教育事业和共和国大厦奠基，并且奉献了青春热血的活着的和已经逝去的民办教师们，表示一名共和国新闻工作者迟到的崇高敬意和谢意！ --- 因为没有他们，就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今天的现代文明与繁荣！&lt;br /&gt;&lt;br /&gt;综上所述，记者认为，江苏省有关方面在领会和执行中发80[84]号文件的过程中，出现了明显的偏差。在原淮阴地区进行的试点工作中，以辞退代替整顿，以考试代替考核，工作简单粗糙，严重不规范行为客观存在，造成大量热爱农村教育事业，不属于辞退对象的优秀民办教师被错误辞退，既损害了地方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也伤害了部分被辞退民办教师本人及其家庭，并且，给地方日后的社会和谐稳定留下了重大隐患。事后，少数地方政府官员对于没有上访的被辞民办教师抓打关押、罚款虐待，个别地方甚至致人重伤，以人民民主专政的方法，对待这些对共和国农村教育事业作出过重要贡献的无辜高龄老人，阻扰、威胁中央媒体记者的正常工作，工作简单粗暴，严重违法侵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望，是完全与党的实事求是的原则和胡锦涛总书“以人为本”的要求背道而弛的。&lt;br /&gt;&lt;br /&gt;我们认为：江苏原淮阴地区农村万余被辞“民办教师”是江苏原淮阴地区农村民办教育事业的拓荒牛和奠基者，更是江苏原淮阴地区农村民办教育事业的功勋卓著的功臣，正是他们当年手足膑抵、赤胆忠心的奋斗和不辞劳苦、披肝沥胆的努力，才为今天该地区社会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文化基础。在社会经济高度快速发展的今天，正视历史遗留问题与失误,实事求是，积极完善政策，尽快让他们在人生有限的垂暮之年，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保障基本生活，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过去工作的承认和尊重，从而从根本上彻底妥善化解这一困扰各个方面很多年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既符合党的17大重视民生的精神，也符合建设和谐社会与建设新农村的要求，理应成为有关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的重要政治课题。&lt;br /&gt;&lt;br /&gt;&lt;a href=&quot;mailto:zgnjstc@sina.com&quot; title=&quot;zgnjstc@sina.com&quot;&gt;zgnjstc@sina.com&lt;/a&gt;</description>
      <pubDate>Fri, 19 Feb 2010 14:01:41 +0100</pubDate>
      <guid>http://www.chinfest.com/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478&amp;forum=15</guid>
    </item>
        <item>
      <title>我是湖北武汉的新闻媒体记者 [作者 kelsonzhou]</title>
      <link>http://www.chinfest.com/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477&amp;forum=15</link>
      <description>民生:: 我是湖北武汉的新闻媒体记者&lt;br /&gt;
我是湖北武汉的新闻媒体记者 有报料的朋友请加QQ：837628015</description>
      <pubDate>Tue, 16 Feb 2010 13:00:59 +0100</pubDate>
      <guid>http://www.chinfest.com/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477&amp;forum=15</guid>
    </item>
        <item>
      <title>民工去世一月 一年前8000多元工资仍未到手 [作者 Money]</title>
      <link>http://www.chinfest.com/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476&amp;forum=6</link>
      <description>法律:: 民工去世一月 一年前8000多元工资仍未到手&lt;br /&gt;
　　 “丈夫已去世1个多月了，可他1年前做工挣的工钱至今仍未拿到手。”昨日，湖北新洲潘塘43岁的村民徐建荣告诉记者，她的两个孩子上大学，讨不到丈夫在世时的辛苦钱。&lt;br /&gt;&lt;br /&gt;　　徐建荣泪流满面地说，2008年11月份，她的丈夫喻胜明带领10余人，在汉口唐蔡路“银鹤上林苑”楼盘工地做泥工。2009年初做完工后，包工头胡建中给他们写了欠条。之后，他们多次到楼盘承建商祥和建筑集团公司项目部索要工钱未果。“1月2日，患肺癌的丈夫去世，至今仍未拿到自己应得的8000多元工钱”。&lt;br /&gt;&lt;br /&gt;&lt;br /&gt;　　和喻胜明一起做工的王新火、张金发也对记者说，他们在银鹤上林苑工地做工的工钱，至今未拿到手。他们一起10余人的工钱共2万多元。&lt;br /&gt;&lt;br /&gt;&lt;br /&gt;　　记者看到，王新火、张金发手持的欠条上写有署名为胡建中拖欠民工工钱的字样。&lt;br /&gt;&lt;br /&gt;&lt;br /&gt;　　对讨薪一事，包工头胡建中称，祥和建筑集团项目部没有给他支付民工工钱，他和民工们一起多次索要，项目部负责人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lt;br /&gt;&lt;br /&gt;&lt;br /&gt;　　祥和建筑集团项目部一负责人称，他们是乙方，因甲方也就是楼盘的开发商拖欠他们工程款至今没有支付，他们则无法支付民工工钱。目前，“银鹤上林苑”楼盘已处于停工状态。&lt;br /&gt;</description>
      <pubDate>Wed, 10 Feb 2010 07:45:24 +0100</pubDate>
      <guid>http://www.chinfest.com/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476&amp;forum=6</guid>
    </item>
      </channel>
</rss>